各学院、各部门:
为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强化学生创业理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1月
二、参赛对象
2018年7月前在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仅限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必须提交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四、组队要求
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为3-8人,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队。申报单位一般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也可由团队成员通过协商自行确定作品申报单位。为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书,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演讲等方面的人才。
五、作品要求
1、参赛团队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要求该计划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参赛团队要将创业计划形成书面的创业计划书。所有创业计划书要求有书面版和电子版两种版本。
2、参赛团队的作品应该是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项目,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同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商业计划走入市场。创业计划应说明所需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书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3、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以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
温州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