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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10-17发布人:沈璐璐阅读[]次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根据《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现将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报名,但是不可兼得)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评审说明会:将于10月19日20:30钉钉平台召开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说明会,请参评同学务必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后续各环节材料公示将发布在本钉钉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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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月21日前如实填写附件2《2024-2025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附上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交至辅导员处,逾期将不予补交;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小组于10月22日前进行材料审查,公布初审名单;

4.学院审核:学院对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璐璐            联系电话:0577-866988856

  温州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docx

附件2 2024-2025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