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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3-24发布人:吴逸凡阅读[]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教学体系建设,规范实验中心管理运营,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科研支撑能力,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实践及学生创新活动有序开展,现面向全院全体教师公开选聘实验中心主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人数

实验中心主任 1 名

二、遴选条件

(一)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且党龄至少2年以上,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与实验教学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操守,能自觉以党的理论指导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 熟悉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规律、实验室建设标准及安全管理规范,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统筹规划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能有效整合学院实验教学资源,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富有责任担当,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沟通表达能力,能凝聚团队力量开展工作。

(三)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在实验教学、科研实践领域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电子与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实验教学内容与设备操作,在实验室建设、学生创新实践指导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或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专项赛校特等奖及以上。

三、遴选程序及待遇

(一)个人申报。符合要求者可填写《实验中心主任申报表》,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批。在充分考量推荐人选政治思想、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及专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学院组织进行考核聘任。

(三)发文聘任。经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聘任,专业负责人聘期为3年,可续聘。

四、材料报送

个人于2025年328日前统一报送《实验中心主任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经学院签章后交到陈若雯老师,电子版发到邮箱87789862@qq.com。

附件1 实验中心主任申报表.doc